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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群众反映,他们依法持身份证到银行等机构办理相关业务,却遭到拒绝。9月1日,自治区公安厅有关部门专门约见新闻媒体,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公安部门表示,在目前银行与公安机关的联网核查系统还不尽完善的情况下,“二代证”阅读机也是一种快捷有效的核查工具。 持身份证办事 遭遇“查无此号” 宾阳县芦圩镇的小罗去年7月大学毕业。当初考上大学时,因学校没有强制要求新生迁移户口,她便将户口一直留在宾阳县公安局芦圩派出所。2006年底,小罗回到芦圩派出所申领了“二代证”。大学毕业后,小罗到广州天河区某单位应聘,到了最后的面试审查阶段,因该单位无法在网上查询到她的“二代证”号码,她因此错过了到该单位工作的机会。 此后,小罗在广州一家公司找到了工作,但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她到银行申请开户,同样因“查无此号”办不到银行卡,她的工资只能领现金,无法存进银行。后来,小罗找到宾阳县公安局芦圩派出所,询问自己的二代证为何在银行、民航及网上验证时“查无此号”。派出所民警却答复她说,她的二代证是有效的。 自治区公安厅治安总队身份证管理科的有关负责人表示,小罗的遭遇并不是她个人的问题,最近他们也接到不少类似的电话询问。去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称,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公安部已于2007年6月底建成运行了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联网核查系统),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银行账户等业务有效识别客户身份提供了权威、便捷的技术手段。 目前,虽然这套系统整体运行稳定,但全国人口基本信息资源库尚存在少量误差数据,一些居民的“二代证”信息无法在银行查询或不完全匹配,原因是他们的更新信息还未录入公安部信息中心。 银行机构 不得随意拒办业务 自治区公安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通知》精神,银行机构在进行联网核查时,当核查结果不一致,但无法确切判断客户出示的身份证为虚假证件时,不得随意拒绝为客户办理业务。而对于身份证件号码与姓名一致,但未反馈照片的,银行机构原则上应继续办理业务。而对于身份证件号码不存在、身份证件号码存在但与姓名不匹配或反馈照片不相符的,银行机构可采取以下方式进一步核实: 一、要求客户出示居民户口簿、护照、机动车驾驶证等其他有效证件。经佐证,相关居民身份证确属真实证件的,银行机构应留存相关证件复印件,继续办理相关业务。 二、为客户出具联网核查结果证明,由客户持该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核实。公安机关应予以受理,并于两个工作日内将核实情况反馈给申请人。如经核实属真实证件,公安机关应及时更新相关的公民身份信息。客户可持居民身份证和公安机关核实的回执单,到银行机构申请办理业务,银行机构不得拒绝。 三、将有疑问的信息按照规定的报文格式,通过联网核查系统申请核实,公安机关内部核实后的相关信息将在两周内通过联网核查系统反馈。特殊情况或需要紧急办理的,银行机构也可直接向公安部公民身份信息查询服务中心申请核实,公安部查询服务中心应及时协助核实。 “二代证”阅读机 可助快速查询 那么,在联网核查系统还不尽完善的情况下,有关部门怎样才能更快捷地解决类似问题? 自治区公安厅治安总队身份证管理科有关负责人介绍说,目前广西已换发近2800万张“二代证”,其联网信息在不断更新中。“二代证”在设计上不仅采用了先进的防伪技术,而且还同时具备视读和机读两种功能。目前,“二代证”阅读机已在公安系统推广使用,在“移动式”清查流动人口、现场排查可疑人员等工作中发挥了相当大的作用。在联网系统还不完善的情况下,金融、民航、酒店服务业等行业系统使用“二代证”阅读机,不失为一种快速、有效的查询方式。对于机读信息与视读信息一致的,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为公民办理相关事务。(记者 余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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